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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平台上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感谢法院给我们创造了这么好的条件

我一定争取早点履行完毕”

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

为何被执行人还会感谢法院



周某是余姚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因生意失败拖欠借款被起诉至法院,案件最终进入执行程序。

因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经申请人同意,周某以每月工资分期偿还。法院冻结周某的工资账户,每月从该账户中扣划执行款。

为了维持日常生活,余姚法院为周某每月预留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周某定期到法院办理支取手续。每月往返法院对周某来说十分不便

如今,通过“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平台,周某无需每个月到法院办理手续、支取生活保障金,随时可前往银行提取预留钱款。

这横空出世的“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平台”究竟有何神奇力量既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维护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

3月9月下午,余姚法院与宁波银行余姚支行举办“关于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新模式”合作签约仪式。余姚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家星,宁波银行总行副行长王勇杰,宁波银行总行公司银行总部副总经理邵辉,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副行长黄金世,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黄燕燕等出席仪式。

余姚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利荣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黄燕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韩利荣副院长、王勇杰副行长分别致辞。

王家星院长与王勇杰副行长共同启动平台上线。



当前,余姚法院近40%的执行案件涉及工资、退休金等款项的执行。在传统模式下,法院需要定期冻结、扣划,并进行分配。被执行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分配一次,当事人领取一次,不仅增加法院与银行的工作环节,而且也使当事人颇为不便。

余姚法院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从着力解决当事人一件事出发,与宁波银行合作,成功研发了“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平台”,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冻结状态下,每月可自行提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无须再办理解封、划扣、发放等手续。


本项目是余姚法院创新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生动实践为深入推动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提供了“余姚样本”

来源: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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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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