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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平台上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感谢法院给我们创造了这么好的条件
我一定争取早点履行完毕”
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
为何被执行人还会感谢法院
周某是余姚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因生意失败拖欠借款被起诉至法院,案件最终进入执行程序。
因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经申请人同意,周某以每月工资分期偿还。法院冻结周某的工资账户,每月从该账户中扣划执行款。
为了维持日常生活,余姚法院为周某每月预留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周某定期到法院办理支取手续。但每月往返法院对周某来说十分不便。
如今,通过“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平台”,周某无需每个月到法院办理手续、支取生活保障金,随时可前往银行提取预留钱款。
3月9月下午,余姚法院与宁波银行余姚支行举办“关于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新模式”合作签约仪式。余姚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家星,宁波银行总行副行长王勇杰,宁波银行总行公司银行总部副总经理邵辉,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副行长黄金世,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黄燕燕等出席仪式。
当前,余姚法院近40%的执行案件涉及工资、退休金等款项的执行。在传统模式下,法院需要定期冻结、扣划,并进行分配。被执行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分配一次,当事人领取一次,不仅增加法院与银行的工作环节,而且也使当事人颇为不便。
余姚法院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从着力解决当事人一件事出发,与宁波银行合作,成功研发了“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平台”,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冻结状态下,每月可自行提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无须再办理解封、划扣、发放等手续。
来源:执行局